发布日期
2025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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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学校党委巡察组于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,对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公共卫生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、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,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,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,聚焦巡视巡察、审计、主题教育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反映问题的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接待点、摆放意见箱、开通举报电话、互联网电子邮箱、开通“码上巡”等方式接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点:位于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B3循真楼二楼D217办公室;
(二)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: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B3循真楼一楼6号电梯旁和探微楼C座公共卫生学院一楼大厅处;
(三)信访举报电话:0551-65182710;
(四)电子邮箱:dwxcz1@ahmu.edu.cn;

(六)通信地址: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大道路2227号安徽医科大学党委巡察一组收(邮编231200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。
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巡察一组
2025年11月19日